

湖南轨道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工程造价咨询中介机构库比选采购公告
【概要描述】
湖南轨道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拟对湖南轨道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工程造价咨询中介机构库进行比选采购,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供应商参与比选。
一、项目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湖南轨道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工程造价咨询中介机构库。
选取工程造价咨询单位为湖南轨道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工程造价咨询中介机构库的入库单位,承接湖南轨道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分公司(含控股公司)轨道交通、房地产开发、公路等项目的非必须招标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工作。
2. 本次比选共分2个包,项目专业类别、服务范围与入库数量见下表:
包目号 |
项目名称 |
专业类别 |
服务范围 |
入库数量 |
第1包 |
湖南轨道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工程造价咨询中介机构库 |
房屋建筑工程、仿古工程 |
包括但不限于: 1.建设项目投资估算的审核; 2.建设项目工程概算的审核; 3.建设项目工程预算(招标控制价)的编制和审核; 4.建设项目工程结算的初核和复审; 5.建设项目竣工决算的编制和审核; 6.建设项目工程审计; 7.其他工程造价咨询服务。 |
20家 |
第2包 |
湖南轨道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工程造价咨询中介机构库 |
轨道交通(国家铁路、城际铁路、磁浮及其他新型轨道交通)、市政工程、公路及其它工程 |
20家 |
3.入库期限:3年。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自主经营、独立核算的公司;
3.供应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证书;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或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省外工程建设中介服务企业入湘登记证》,且处于有效期内;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比选;
7. 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即利益相关企业)同时响应本次比选;
8.不存在与采购人有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
9.每个供应商可在本次比选中对2个包提出响应,且允许入库2个包。
三、比选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响应的单位,于2019年7月23日起至2019年7月25日止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北京时间)前(法定节假日、法定公休日除外)与采购人联系,持下述资料经资格确认后获取比选文件:(1)查验的原件资料:①单位介绍信;②报名人二代身份证;(2)递交的复印件资料:报名人二代身份证、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复印件全套各一份并加盖单位公章。
2.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7月 29日9时30分(北京时间),请于当日上午8时30分至9时30分递交至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先导路179号湘江时代广场A2栋18楼1805会议室交采购人签收。
3.逾期送达或者不按比选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绝接收。
四、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同时在《湖南省国资委网站》(www.hngzw. gov.cn)和《湖南轨道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网站》(www. hngdkg.com)上发布。
五、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湖南轨道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郑先生
电 话: 0731-84263736
地 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先导路179号
监督机构:湖南轨道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室
联 系 人: 肖女士
电 话: 0731-84263739
六、附件
响应文件的评审办法
湖南轨道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019 年7月23日
附件:响应文件的评审办法(综合评分法)
一.评审办法
1.本次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在资格性与符合性审查合格基础上,本着“公开、公正、择优”原则,评审委员会对满足比选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响应文件,按照本评审办法第4条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第1包选取20家、第2包选取20家供应商作为湖南轨道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工程造价咨询中介机构库入库单位;
2.评审委员会将根据采购须知第3.1款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对供应商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审查。不满足资格条件的,视为无效响应;
3.本次评审项目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见评分标准表。
评审因素:技术力量、财务能力、业绩、服务方案、企业信誉等;
4.评分总分最高100分,评分分值分配如下:
评分标准表
包目号 |
类别 |
分值 |
评审标准 |
评分依据、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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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包、第2包 |
人员 (F1) |
18分 |
1、注册造价工程师不少于10人,计基本分10分(注册造价工程师应在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官网综合查询项中); 2、在10人基础上每增加1名注册造价工程师(或交通运输部公路甲级造价工程师)加0.2分,最多加4分; 3、具有高级职称的,每人加1分,最多加4分。 |
1、造价工程师的注册证书需反映该名造价工程师注册单位与供应商名称一致,有变更的需提供变更页,变更公示期内的人员不能作为该供应商人员计算。 2、造价师证书以注册证的复印件(证书复印件应包括编号页、照片页、内容页,证书如有续期记录、变更记录,还应包括续期页、变更页复印件)为准。 3、需提供注册造价工程师2019年4月至6月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社保证明应包括缴费单位、个人社保号(代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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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包、第2包 |
净资产 (F2) |
3分 |
1、企业2018年度净资产达到500万元的计1.6分; 2、2018年净资产每增加100万元加0.1分,最多加1.4分。 |
应提供2018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未提供不计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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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包、第2包 |
办公 场地 (F3) |
6分 |
1、有固定办公场所,办公场地建筑面积达到400平方米的计2分; 2、在湖南省境内有固定办公场所,办公场所建筑面积达到合计300平方米的,计2分;每增加100平方米加1分,此项最多加2分。 |
1.办公地点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的办公地点应当一致,提供产权证明、购买或租赁合同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不计分。 2.提供在湖南省境内的办公场地的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等相关证明资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不加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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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包 |
类似项目业绩 (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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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分 |
1、最近3年(2016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下同)完成房屋建筑工程和仿古工程的工程造价咨询营业收入累计不少于1800万元,计基本分18分;累计营业收入每增加100万元加1分,此项最多加6分。 2、最近3年每增加1个100万元(含100万元)房屋建筑工程或仿古工程的工程造价咨询营业收入的项目加1分;此项最多加6分。 |
应提供2016年、2017年、2018年经审计的会计报表(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法人签字);业绩证明资料列明业绩清单,同一业绩不重复计分,每一业绩应附工程造价咨询合同协议书(合同首、末页和签字盖章关键页及体现合同金额的页面清晰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和2016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期间开具的发票(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未提供不计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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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包 |
30分 |
1、最近3年(2016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下同)完成轨道交通(国家铁路、城际铁路、磁浮及其他新型轨道交通)、市政工程、公路工程和其它工程的工程造价咨询营业收入累计不少于1800万元,计基本分18分;累计营业收入每增加100万元加1分,此项最多加6分。 2、最近3年每增加1个100万元(含100万元)轨道交通(国家铁路、城际铁路、磁浮及其他新型轨道交通)或市政工程或公路工程或其它工程的工程造价咨询营业收入的项目加1分;此项最多加6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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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包、第2包 |
服务 方案 (F5) |
40分 |
5分 |
1.工作计划和措施 |
全面、详细、合理,有针对性的计4-5分;欠详细、合理的计3-4分;一般的计1-3分。 |
未提供不计分。 |
15分 |
2.质量控制组织机构、措施与制度 |
健全、可靠的计12-15分;欠完善、合理的计9-12分;一般的计1-9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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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分 |
3.根据不同专业类别项目及不同阶段服务的特点,重点、难点分析 |
难点、要点阐述明确且恰当的,措施得力的计12-15分;较好的计9-12分;一般的计1-9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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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分 |
4.增值服务 |
向采购人提出合理化建议等咨询增值服务作出不收费承诺的计1-5分;未承诺的不计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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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包、第2包 |
企业信誉 (F6) |
3分 |
1、最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计1分。 2、最近3年内供应商获得省政府或中国铁路总公司或省(部)住建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造价咨询先进单位或工程造价类团体奖项的,每次计0.5分;获得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省级交通行政主管部门、省级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颁发的工程造价咨询先进单位的,每次计0.5分,最多计2分。 |
以省政府或省(部)住建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铁路总公司或省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和行业协会的奖励为准,提供获奖证书或获奖表彰文件复印件。 未提供不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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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总分=F1+F2+F3+F4+F5+F6 |
注:1.评标得分应以评审委员会各成员对各评审因素打分的评标总分算术平均值确定。
二.比选程序
1. 初步评审
初步评审分为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
(1) 资格性检查。根据法律法规和比选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参选资格。
(2) 符合性检查。依据比选文件的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比选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响应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评审委员会决定响应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参选文件内容,而不依据外部的证据,但响应文件有不真实、不正确的内容时除外。
(3)响应文件属下列情况之一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在资格性、符合性检查时按照无效响应处理,予以废标:
①未按照比选文件规定要求密封、签署或盖章的;
②参加比选活动最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的;
③不具备第二章“采购须知”第3.1款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的;④响应文件有效期不足90日的;
⑤未按照比选文件规定要求响应《湖南轨道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承诺书》(见第四章附件6)的。
2.澄清
评审委员会在对响应文件(包括响应文件、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比选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该要求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比选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3.推荐成交供应商
入库机构数量:入选工程造价咨询中介机构库的单位为20家。
评审委员会经综合评分后,按照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第1包提出20家、第2包提出20家入库单位,末位入库单位综合得分相等时由类似项目业绩(F4)得分由高到低排序确定入库单位。